第 43 节 愿无忧

  我养了一只狗,最喜食人心。

  某日它却突然疼得在地上打滚,扭曲,阴暗爬行。

  「小莲儿救我,这人的心也太苦了!」

  没办法,为了救狗,我只能去找被吃了心的人。

  城郊破庙,满身血色的瘦弱少年蜷缩在角落。

  他抓着我的裙摆气若游丝:「只要五两银子,这条命便卖你了。」

  1

  九州大地,修仙者众。

  然仙家讲究缘法,若机缘到了,无心亦可成仙。

  比如我,还有跟在我身边的富贵。

  我原是普通人家的女子。

  几十年前,青州大旱,粮食颗粒不收,百姓无以为食。

  饥荒之下,竟有人狠心易子,换而烹之。

  爹娘不忍幼弟受饿,思量了整夜后,终是决定将我卖给路过的老道士,换了三碗小米。

  彼时卖孩子的人很多,老道士却一眼就相中了我。

  他说我命格够硬,正合适做他的药人。

  老道士没看错,我的命格确实够硬,吃了他上千枚还在试验中的丹丸,却还活着。

  后来,老道士终于炼化出了极丹,食之便可飞升成仙。

  可他却因为太过兴奋,一口气没上来,当场便死翘翘了。

  老道士死时,手里还攥着刚炼化的两枚丹丸。

  他的眼睛瞪得老大,怕是死不瞑目。

  而我因为吃光了观里的存粮,实在饿得受不了了,也顾不得老道士这次炼出的丹丸会有什么副作用,抓来便往嘴里塞。

  富贵原是老道士的狗,在我之前,老道士用它来试药。

  我与它也算是半个道友。

  于是我也不藏私,将两枚丹丸分了一颗给它。

  我们一人一狗,就是这样误打误撞成了仙。

  按照常理,九州凡修炼成仙者,可前往蓬莱大陆,登名造册,享世人敬仰。

  然富贵与我却选择游历四方,每过十年便迁居别州,以防被人看出容貌不曾改变。

  我们一致觉得,蓬莱大陆的仙家多是苦修十数年才得以飞升,想来勤奋得厉害。

  而我与富贵这种踩了狗屎运的,就不好与之相提并论了。

  不如吃喝玩乐,潇洒快活去。

  兜兜转转数十载,我们又回到了青州,住进了道观。

  富贵成仙后,最喜食人心。

  倒不是真的用刀剜了别人的肉心来吃,而是吃他们心上的灵气而已。

  酸甜苦辣,各有滋味。

  只是这日晚间,富贵从城里回来时,突然捂着肚子疼得在地上打滚,扭曲,阴暗爬行。

  我为它施了数针,却半点作用都没有。

  半晌后,它哭哭啼啼地趴在我脚边道:「小莲儿救我,这人的心也太苦了!」

  我这才知晓,它又背着我偷偷去吃别人的心气了。

  骂了句「活该」后,我黑着脸便往城里走。

  没办法,为了救狗,我只能去找被吃了心的人。

  天色愈暗,我隐约瞧见了云层后有雷母的身影,想来不时便会大雨倾盆。

  我照富贵说的来到城郊破庙,寻到了被他吃掉心气的人。

  那是个瘦弱的少年,浑身淌着血色,正动也不动地蜷缩在破庙的角落里。

  我不禁打了个冷战。

  回想起当年青州饥荒,也是遍地这样的少年人。

  我提着鼻息缓步走过去,生怕他也成了我回忆中的那些人。

  锦鞋踩在他面前的草垫上,发出「嘎吱」的声音。

  适时,一只血手伸出来,径直抓上我的裙摆。

  少年气若游丝,用最后的力气说道:

  「五两银子,这条命便卖你了,只要五两,可以吗?」

  2

  话音刚落,少年便晕了过去。

  我瘪了瘪嘴角。

  思量过后,还是决定先将他带回观里。

  「遇到我,算你走运了。」我喃喃道。

  几服汤药下去,少年终于有了些许血色。

  又守了两个时辰后,他才缓缓地睁开了眼睛。

  看到陌生的环境,少年眼底满是戒备,他如惊弓之鸟般弹坐起身,快速缩到床榻的角落去。

  「你是谁?」他问。

  我指了指他的枕边,挑眉轻言:

  「五两银子,你把命卖给我了,既如此,那我应该是……你的主人。」

  少年眉头高高蹙起,想了片刻后,抓过银子便往外走。

  「我说话算话,待我做完了事,必定回来任你处置。」

  少年人,就是沉不住气。

  他的脚还未跨过门槛,便听我淡淡道:

  「老嬷嬷的尸身,我已经替你安葬了,就在道观后山,你想要五两银子是因为这个吧。」

  少年脚步微滞,而后不可置信地转过身,半晌憋出一句:「烦请恩人带我去后山。」

  我心里有点子开心。

  几十年来我和富贵没干过什么正经事,竟不知原来被人感激是这样的滋味。

  片刻后,我领他去了后山。

  我晃着腿坐在半高的树干上,看他用小刀在木板上刻下碑文,工整地立在土堆前方,重重地磕了几个响头,然后弯着腰久久不起。

  他的身子因为哭泣一直颤抖着,豆大的泪珠落下来,渗入泥土后消失不见。

  我有些烦闷,不禁放下手里的糕点,视线也飘去一旁。

  不远处,还有座陈年的小土堆。

  那是老道士的墓。

  当年他死了后,也是我给他殓的尸。

  彼时我也和这少年一样,难过了许久。

  老道士虽然总让我给他试丹,可自从被他买下后,我就再没饿过肚子。

  在那之前,爹娘但凡得了口吃的,多半也是瞒着我偷偷给了弟弟,挨饿是常有的事。

  或许,我也该给老道士立个碑。

  于是我从树上跳下来,挑来拣去寻了块好看的木头,而后走到少年身旁,拍了拍他的肩膀。

  「小孩,帮我个忙,给那个人也刻个墓碑吧。」

  少年快速抹了抹眼泪,顺着我指的方向看去,然后接过木头问:「那人叫什么名字?」

  我挠了挠额头。

  「你就刻『逍遥散人』这四个字吧。」

  老道士叫什么名字,我还真不知道,只记得他常以逍遥散人自称,想来是他的别号。

  看着老道士也有了墓碑,我露出满意的微笑。

  这时少年却说:「好了,你现在可以把我的命拿走了。」

  我愣了一瞬而后大笑起来。

  少年人,还挺有意思。

  3

  「谁说我要取你性命了?」

  我双手抱胸,好整以暇地瞧着他。

  「可我除了这条命,也没什么好回报给你的了,听闻修仙者可借命长生,你若不嫌弃,只管拿去便可,我绝无怨言。」

  少年言罢双眸紧闭,似是铁了心要把命给我。

  富贵见状跑过来骂道:

  「臭小子,你自己要死也就罢了,但死之前能不能想点开心的事呐?哎哟喂,可苦死爷爷我了。」

  少年闻言睁开眼:「你刚刚说什么?」

  吓得我一把将富贵抱在怀里,捂紧了它的嘴。

  「啊?我没说话呀,你可能听错了吧。」

  而后接着又道:「你说的那都是些歪门邪道,像我这种正儿八经的修仙者才不会用呢。若你真心想要报答,我说过了,认我做主人就行。」

  看着他不情愿的表情,我想了想:

  「罢了,不逗你了,我救你是因为看你天资聪颖,想要收你为徒,你既连性命都豁得出去,不会连这点小事都不答应吧,若是如此,那可真……」

  「师傅。」我话还没说完,少年便半跪下去。

  我吓了一跳,身子也跟着抖了抖。

  随即又连忙敛了神色,咳了两声后扶起他说:

  「以后都不必行此大礼,咱们门派主要讲究个开心至上,怎么舒服怎么来,你明白了吗?」

  他皱着脸:「徒弟明白。」

  我看了看怀里疼得直翻白眼的富贵,摇了摇头。

  他肯定还是不明白。

  我让少年在观里安顿下来,晚些时候,端着清粥小菜去了他的房间。

  我总得了解他到底经历了什么,才好对症下药,以救富贵的狗命。

  只是我没想到,他过得比我当年还要苦。

  少年名叫方多恨,自幼跟着母亲在扬州生活。

  他母亲赵氏原是城中富商之女,虽是庶出,却也算衣食无忧。

  某日,青州有位方公子南下做生意,与他母亲相识相恋,珠胎暗结。

  方公子声称自己回了家便遣媒人上门提亲,娶赵氏为妻。

  可数月过去,也未见有人带了聘礼来。

  而赵氏却愈发显怀,直至后来东窗事发,赵家要将她沉塘淹死,也没见着那位方公子再次出现。

  所幸赵氏找机会打晕了看守柴房的人,才逃到乡下堪堪捡回了一条命。

  逃出去没多久,方多恨便出生了。

  从这个名字也能看得出来,赵氏对他并不喜爱。

  他在深深的恨意下艰难长到十岁,而后母亲也郁郁而终。

  临死前,赵氏交代他,一定要去青州,找到父亲认祖归宗。

  方多恨如是做了,不承想却被方家当作骗子乱棍赶了出来,自此便以流浪为生。

  后来在机缘巧合下,他结识了早年丧子的李嬷嬷,二人相依为命,互为依靠。

  本以为日子就要好起来了,可城中恶霸却突然看上了李家的两亩祖田,将其强抢了去。

  李嬷嬷当即气血攻心,饮恨而亡。

  我在破庙找到方多恨那日,正是他去衙门状告恶霸,却被县令打了二十大板,又被恶霸带人围殴了一顿的日子。

  若不是富贵贪吃,若不是我及时寻到了他,只怕这世上已没了方多恨这个人。

  我揉了揉湿湿的眼睛,拍着他的肩膀郑重道:

  「你既认了我做师傅,此后吃香的喝辣的,为师定不会亏待你。」

  斟酌了片刻后,我捏着下巴又言:

  「你这名字不好,为师不喜欢,不如就叫……方无忧吧。」

  少年顿了片刻,而后薄唇微启:

  「好,那以后我便是方无忧了。」

  4

  世间多俗事,无恨自无忧。

  半年过去,经过我的点化,方无忧总算有了些许笑颜,富贵也终于不再难受得满地打滚了。

  可现在头疼的人却变成了我。

  原本这观里一人一狗,过得十分畅意。

  可自从收留了方无忧之后,日子便麻烦了起来。

  我与富贵从前可以不吃五谷,以山中灵气滋养身心,可方无忧却不行。

  起初我并没有想到这点,毕竟饭食对于我们来说可有可无,三五日不吃也是常有的事。

  直到某个清晨我发现方无忧晕倒在房间里,这才反应过来,我已经好几日没有给他送吃的了。

  我当即重重地拍了自己一脑门,而后喃喃道:

  「还说带他吃香喝辣呢,现在人都快被你给饿死了。」

  从那之后,观里三餐不断,鸡鸭鱼肉应有尽有,连富贵都跟着胖了三斤。

  看着我那小徒弟凹陷的脸颊逐渐丰满起来,枯黄的头发也变得乌黑油亮,我这做师傅的打从心眼里开心。

  唯一愁人的是,腰间的荷包却因此日渐瘪了下去。

  于是我想着让方无忧出去谋份差事。

  他如今年将十四,在寻常百姓家,也能做半个顶梁柱了。

  正不知如何开口时,他却先提出要离开道观。

  「师傅,我想去读书。」

  他说自己打听好了,隔壁明水镇的孙秀才正在收学生,他想跟着孙秀才读书,将来考取功名,做大官,为李嬷嬷鸣冤。

  我知道他心里始终记着这件事,我好几次听见他蒙着被子偷偷哭泣。

  不过对于他要读书的想法,我还是很支持的。

  当年我做人女儿时,就很羡慕弟弟能去学堂习字,而我却只能和娘亲在家绣帕子,卖了换钱用。

  如今方无忧想去读书,这是比外出做工还要好的事。

  于是我揉了揉他的脑袋道:

  「傻无忧,读书是好事,你不必这般难为情。」

  言罢我就要解下腰间的荷包递给他,不承想却被他拒绝了。

  「镇上招工的铺面极多,我总能养活自己,师傅不必忧心。」

  话是这样说,可在他临走前,我还是将剩下的银两偷偷塞进了他的包袱。

  那日,我站在道观外,看着他渐行渐远的身影,心里有些不是滋味。

  几十年来除了富贵,他便是待在我身边最久的人。

  恐怕这一别,此后就没什么机会再见面了。

  我原是这样以为的。

  直到半年以后,观里突然有驿夫送来包裹。

  我打开一看,竟是方无忧从明水镇寄来的家书,随之一起的还有两小袋碎银。

  信上写道,他已过了夫子的堂考,来年开春就能参加县试,叫我不用担心他,只管照顾好自己,别又为别人花光了钱。

  看完信的我实在有些羞愧。

  其实方无忧的离开,我也就难过了几日,而后便带着富贵四处寻乐子去了。

  现在想想,我这师傅当得可真不称职。

  恰逢这日晚间,富贵突然没缘由地上吐下泻。

  看着它呕了一地苦水后,我突然有个不好的预感。

  也许,方无忧出事了。

  5

  我用两枚复元丹换了城南富商的汗血宝马。

  他年轻时曾被我救过命,知道我手中这丹千金难求。

  不过半个时辰,我就赶到了明水书院。

  见书院外有护卫,我便说自己是方无忧的表姐,来给他送下月的例银。

  我把方无忧寄到观里的家书拿给护卫们看,他们也就信了我的说辞,还给我指了学生斋舍的方向。

  我道了声谢谢后,便心急火燎地往那边小跑而去。

  果然,在斋舍里我见到了浑身是伤的方无忧。

  他右边上衣半褪着坐在榻上,左手笨拙地捏着药粉,想给肩膀及后背的伤口上药。

  我心里猛地揪了一下。

  而后快步走进去,二话没说抢过他手里的瓷瓶,将药粉仔细敷在他的伤处。

  方无忧惊得瞪圆了眼睛,张着嘴巴想要说些什么,最后却只把头低了下去。

  片刻后,我拉好他的衣服,皱眉问道:「你在书院经常被人欺负吗?」

  他抬起头,一双眸子忽明忽暗,看不清是什么表情。

  「没有,我就是不小心摔倒了而已,你别担心。」

  这话拿去哄骗三岁小儿都难。

  我正要端起师傅的架势审问他时,外间忽有脚步声传了进来。

  我还没反应过来呢,就被方无忧用力拉着手腕倒向床铺,两人一起缩进了被子里。

  「嘘。」

  他轻轻捂住我的嘴,做了个禁言的手势。

  不一会儿,斋舍里进来了好几个人,应该都是书院的学生。

  其中有人对着方无忧的床榻讥讽道:

  「哟,咱们方大才子今日怎地不挑灯夜读了,莫不是攀上了高枝儿,就不屑于再装模作样了?」

  「周兄,你竟说些实话可怎么行?咱们这位方兄可是夫子看中的人,将来登阁拜相也是说不准的,你可不好得罪了他呀。」

  「怕什么!他敢跟程大少作对,就注定没有好果子吃,以程家和府衙的关系,我就不信,他能过得了县试?」

  ……

  七嘴八舌之下,我气得握紧了拳头。

  方无忧却将手覆了上来,对着我摇了摇头。

  好吧,我忍。

  片刻后,那些人约着去了浴房,斋舍瞬间就安静下来。

  我从被子里跳下床,气鼓鼓地看着他们离开的方向。

  一转身,方无忧已经站在了我身后。

  半年不见,他的个子竟蹿出我小半个头,虽只穿着粗布白袍,但因眉眼过分好看,便也瞧不出丝毫廉价之感。

  他伸手过来,用帕子擦了擦我额角捂出的细汗。

  我心里烦闷,径直拂开他的手:

  「你还说没有被人欺负!」

  他垂下头,眼里的光也随之黯淡:「我只是,不想你担心。」

  我无奈地叹了口气。

  方无忧就是这样的人,不然初来道观那时,也不会差点饿死自己。

  「他们打你,为什么不还手?」

  「还手了又如何,不过是添些皮外伤,或许还会被加倍报复,甚至牵连到身边的人。」

  他说这话时表情淡淡的,仿佛挨打的不是他自己。

  想起方才那些人所言,我又问:「他们口中的『程大少』,似乎和你有些过节?」

  方无忧少有地露出了些许为难的表情,半晌后扭捏道:

  「夫子的女儿、孙家小姐孙锦茵,程公子心仪于她,只是……」

  我接过话茬:「只是,这位孙小姐却看上了我的小徒弟,那你可真是有福气啊。」

  我一脸老母亲欣慰的微笑。

  丝毫没注意到,眼前人眸中闪过的失望之色。

  6

  回去道观后,我把方无忧受欺负的事说给富贵听。

  富贵当即气得直跳脚:「这群狗东西,竟敢惹爷爷我的人,看我怎么收拾他们!」

  翌日,十里八乡的精怪们都被富贵唤来道观开会。

  它自称狗儿仙,许诺要是哪个小妖替它教训了明水书院里仗势欺人的那群学生,便赠它有助修行的丹丸。

  我和富贵虽然再炼不出老道士的仙丹,但耳濡目染下,还是学了些手艺在身上。

  精怪们闻言自然欢喜,一个个都拍着胸脯保证,绝对能替狗儿仙出了这口恶气。

  没过多久,明水镇便传来消息。

  说程家好似得罪了土地公,近来倒霉得厉害,不仅生意难做,连在书院读书的大少爷也鬼迷心窍,竟做出偷看夫子洗澡这等丑陋行径,还不止一次。

  夫子盛怒,当即退了程家的束脩,将人撵出了书院。

  平日和程大少相交甚好的几人,也不约而同地遇着好些怪事,搅得他们读书时心神不安,整日顶着乌青的眼圈被夫子责骂。

  我躺在观里嗑着瓜子,听小妖们将自己做的事一一汇报给富贵听,好换取狗儿仙手里的丹丸。

  与此同时,方无忧得以安心考试,终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。

  孙秀才说他聪明,来日必有大出息。

  我也高兴,在观里摆了八桌酒席,向精怪们吹嘘自己收了个了不得的小徒弟。

  喝到兴起时,我单脚跨立在长凳上,高举着酒碗道:

  「各、各位道友听好了,嗝,我季莲莲几十年来荒唐事没少做,如今好不容易救了个人,还是个要有大出息的人,你们这些小妖,对了,还有你们在道上的朋友,告诉它们,方无忧是我季莲莲罩、罩着的人,谁也不能动他分毫啊。」

  我以为是我说得太过慷慨激昂,才镇得精怪们瞪圆了眼睛。

  直到我看见狐狸精朝着我身后搔首弄姿的模样。

  猛地转身,却发现方无忧竟站在了道观门口。

  我眨巴眨巴眼,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回来的,也不知道他听到看到了多少,嘴角不禁开始抽抽。

  近几年来,九州大地修仙者数量增长得极快。

  可与此同时,对精怪们的排斥也日渐激烈。

  他们觉得,仙班有定数,岂是小小精怪可以觊觎?

  日积月累下,连寻常的百姓见了精怪们也喊打喊杀的,不似从前和睦。

  我正愁怎么和方无忧解释眼前的场景时,有小妖已然悄声绕到外头去,猝不及防地将人给我打晕了。

  我闭着眼睛以手抚额,无语到什么话都不想说了。

  半个时辰后,方无忧从床榻上醒来。

  我殷勤地跑过去扶住他,笑眯眯道:「好无忧,你听为师给你解释啊,那个……」

  「师傅,我刚才好似做了个梦。」

  没等我说完,便被方无忧打断了去。

  他说:「我梦见山野鸟兽们成了精,不仅会说话,还会喝酒划拳,比师傅还要厉害。」

  「怎么可能,它们哪儿有我厉……」

  话说到半道才觉出不对来,我连忙改了口:

  「我是说,怎么可能,咱们这儿的山野鸟兽怎么可能成精了呢?你的梦也太奇特了。」

  我心虚地看过去,却见方无忧笑得天真:

  「是啊,师傅说不可能,那便是不可能。」

  直到很多年后,我才明白,为了这个不可能,他几乎付出了生命的代价。

  7

  县试过后,孙秀才举荐他去了城里的逸云馆读书。

  逸云馆的陈馆长乃致仕老臣,不少豪门富商挤破了头想要将自家儿郎送到他跟前去。

  然陈馆长为人耿直,所收学生只看资质才德,不论家世背景。

  也正因如此,逸云馆常有人才高中,如今已成了全青州最著名的高等书院。

  好消息是,方无忧通过考核,入了陈馆长的青眼,三日后便能去往逸云馆读书。

  坏消息是,逸云馆的学费,每月就要五两银子。

  原本我将方无忧按月寄来的那些碎银存了起来,想着将来给他做老婆本,也是笔不小的数目。

  可前不久摆酒席,我出手稍微阔绰了些,不小心将他的老婆本也花得所剩无几。

  正愁得焦头烂额时,孙家小姐找上了门。

  不得不说,她是个极漂亮的姑娘,还十分懂礼貌。

  「表姐好,我叫孙锦茵,是无忧的朋友。」

  表姐?

  哦对,我突然想起来,我去明水书院找方无忧时,便说自己是他的表姐。

  见孙锦茵好奇地打量着四周,我笑了笑说:

  「这道观是祖上传下来的,如今也就是个遮风挡雨的地方,并不对外开放,我那弟弟也和普通的儿郎一样,将来还是要成家立业的。」

  孙锦茵闻言微红了脸,寒暄了几句后,她才切入正题:

  「表姐,锦茵此次前来,是为着无忧入学一事。」

  她说自己知道我们家境不好,方无忧在明水书院时,除去睡觉以外,其他时间不是在读书,便是在镇上的铺面做工赚钱,十分辛苦。

  「父亲曾提过要资助他读书,却被他拒绝了,我知晓无忧定然也不会接受我的好意,是才贸然来找表姐,希望表姐能帮我个忙。」

  说着她从怀中取出几张银票递给我。

  「逸云馆中学业繁重,不好再叫无忧为了钱财奔波,表姐只管收下银票,学费之余,另有富余的五十两供表姐生活,如此这般,总能减轻些他的负担。」

  我明白孙锦茵是好心,可我总觉得,她话里话外好似有些别的意思。

  至于到底是什么意思,我却又说不上来。

  罢了,若事事纠结,那我这几十年岂不是过得很辛苦?

  于是我向她表达了谢意,正要收下银票时,突然一只手横了进来。

  「孙小姐的好意我心领了,只是这些钱,恕无忧不能收。」

  我心虚地低下头,不敢去看他是何表情。

  孙锦茵却不死心,柔声说自己没有别的意思,只是想帮他而已。

  拉扯了几个回合后,她还是被请出了道观,走得甚至算不得体面。

  今日我也是第一次见着,小徒弟还有这般冷酷无情的面孔。

  本想趁他不注意偷偷溜出门去,却被人提溜着后衣领子拉了回来。

  他低头看我,脸色有些疲惫。

  小徒弟如今已高出我许多,我仰得脖子都酸了。

  「那个,我看孙小姐人挺好的,你又何必拒人于千里之外呢?」

  此话既出,方无忧竟破天荒地红了眼眶。

  半晌后,他将脑袋垂了下来,耳边气息温热,有些楚楚可怜的滋味。

  「师傅就这么着急,要把我推给别人吗?」

  8

  此去逸云馆,是为着科考做准备。

  我朝官员,最差得是举人出身,就算各试顺利,少则也要花费三年。

  方无忧离开那日,我没去送他,只悄摸着在阁楼上偷偷看着。

  少年背着行囊,三步一回头,眼底的光芒也逐渐黯淡。

  我心里有些酸酸的感觉。

  不知从何时起,小徒弟竟不愿意只做我的小徒弟了。

  他看我的眼神,和孙家小姐看他的眼神,没什么差别。

  我踢了脚在旁边酣睡的富贵:「这事都怪你。」

  平白给我惹下一个大麻烦。

  几十年来,我看过太多痴男怨女,世间万物,唯情之一字最难解释。

  可凡人寿数有限,与我注定殊途,我早便立誓收心,只图活得潇洒,并不想被情爱所缠。

  于是我整日躲着他,好叫他断了念想。

  我知道方无忧是个有本事的,将来还会有许多像孙家小姐这样喜欢上他的女子,他也定能从中寻得此生挚爱。

  那才是他的正途。

  「小莲儿,你哭丧着脸可真难看。」

  我两眼瞪过去:「狗富贵,快闭上你的嘴吧。」

  我才不难过呢。

  听闻后山小花妖才化了人形,狐狸精非要与她比美,我还要赶去看热闹嘞。

  时间恍惚而过,十八岁的方无忧,已是全青州最年轻的解元。

  我本想屏蔽掉关于他的消息,奈何我曾在精怪们面前大张其词,夸耀自己收了个了不得的小徒弟。

  是以但凡他有什么动静,精怪们便会事无巨细地说与我听。

  半年前,方无忧入京会考。

  逸云馆的先生们都说,以他的才能,必能考中三甲,留任京中。

  我缓缓吐出一口气。

  这是好事。

  考取功名做大官,这不正是方无忧的志向吗?

  他是从苦日子里走出来的人,将来定是个为国为民的好官。

  不像城里的糊涂县令,为虎作伥,可恶极了。

  原本我这道观在城外五里,因着荒废了许多年,并无人注意。

  直到某日方员外的小公子受高人指点,说此观位置极佳,后山又有灵气充盈,最适修行。

  他想花钱买下这里,但我不允。

  老道士、李嬷嬷,还有我的精怪朋友们,都还在后山呢。

  可我没想到的是,县令收了方家好处,竟私自改印地契给了那方小公子。

  眼下,这人拿着新契反咬我一口。

  他说我鸠占鹊巢,直接将我告上了公堂。

  9

  公堂之上,糊涂县令与方家人狼狈为奸,不听我的辩词就要定了我的罪。

  适时,府衙外传来疾驰的马蹄声。

  不一会儿,好多个穿着官靴的侍卫接连而入,其中有人高呼:「刺史大人到。」

  糊涂县令连忙小跑着去迎。

  我随着他的身影转头,人群之中,有个熟悉的面孔被无限放大。

  三年时间,少年已褪去初见时的青涩,看上去沉稳了许多,模样也愈发俊秀,好似从话本里走出来的人物。

  方无忧回来了,他就跟在刺史身旁,不卑不亢。

  可是,他不应该留在京城任职吗?

  不过他们来得很是及时,刺史大人看过案情与物证,很快便还了我清白。

  未久,跪在堂下的人成了糊涂县令和那方小公子。

  而他们的罪状,却不止今日诬陷我这一桩。

  原来几年前抢了李家祖田,害得李嬷嬷气急而亡的恶霸,亦是这方家小公子。

  至于那糊涂县令,更是不知暗里收了多少贿银,判了多少冤假错案。

  刺史当堂将他二人一并收了监,待查清其肩上罪孽,再行判决。

  此后,城里的县令便换了人。

  方无忧,殿试二甲十三名,进士出身,如今却只是青州的一个小县令。

  百姓皆猜测他是得罪了京中权贵,无不为之惋惜。

  可我心里却打着鼓。

  我知道,他不是那么冲动的人。

  莫不是……

  不行,我猛地摇了摇头。

  我实在是不敢想。

  回去给山里的精怪们报了平安后,我便蔫蔫地趴在床上。

  半晌后,耳边传来开门声。

  我连忙坐起身,来的却是富贵。

  它叹了口气后跳到凳子上,两只爪子交叉抱胸看着我:「小莲儿,还记得我俩当初说好的要怎么过日子吗?」

  「吃喝玩乐,潇洒快活。」我有气无力道。

  「是啊,可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,一点也不潇洒。小莲儿,其实有时候,坦然面对自己的心,不是件丢人的事儿。」

  我沉思了片刻,终于还是骂骂咧咧地将它赶了出去。

  我真的可以……坦然面对吗?

  整夜无眠后,天刚蒙蒙亮,我就不自觉地往县衙走。

  昨日堂审结束,刺史将方无忧留下整理过往案情,我还未来得及和他说上话。

  清晨的县衙,本该是没什么人的,可今日却意外地热闹。

  方家为了小儿子,竟带着年逾六旬的老太过来闹。

  方老太坐在县衙前哭得死去活来,口口声声地说新县令包藏祸心,以权谋私,实则是为了报复方家。

  我心里一怔,原来方员外,就是当年南下经商的方公子。

  我眼睁睁看着他们颠倒黑白,耳边同时传来不明真相的百姓对方无忧指指点点的声音,我顿时怒从心起。

  一个箭步过去,便将方员外踹倒按在地上打。

  若是不能揍得他哭爹喊娘,那我这几十年就算白活了。

  方无忧从县衙出来时,入目便是这场面。

  他飞身上前挡开方家奴仆朝我挥来的手臂,继而猛地拉起我,往他身后带。

  随即衙役们鱼贯而出,驱散了看热闹的百姓,方家人见势也再不敢造次,只得蔫了吧唧地打道回府。

  我也想走,可右手却被方无忧擒着,怎么也挣脱不开。

  他一路黑着脸,将我领去县衙后堂的医室。

  我这才发现,刚刚揍人的拳头此刻也尽是瘀青。

  「坐好,别动。」

  方无忧将我按在榻上,小心翼翼地给我涂抹着伤药。

  他的指尖轻抚过我的肌肤,如同柔软的丝绸,让我暂时忘了疼痛,只觉全身酥麻,心也跳得厉害。

  所以当温热的薄唇贴上来时,我竟完全没有反抗的念头。

  厮磨了好一会儿,方无忧抵着我的额头,用隐隐有些哀求的语气道:

  「季莲莲,就嫁给我吧,好吗?」

  10

  混吃混喝做了几十年半吊子仙家后,如今我也要嫁人了。

  嫁的是城郊破庙捡来的小徒弟。

  精怪们十分羡慕我,有的干脆化了人形后便去破庙求姻缘。

  然缘之一字,最是难求。

  我和方无忧的婚期定在三个月后,我还有时间向狐狸精讨习改颜的法术。

  我想过了,总要和他一起慢慢变老才好。

  法术习成这日,我兴高采烈地买了两壶美酒去找狐狸精喝。

  岂料刚到她的洞府门口,我便隐约闻见些许血腥气。

  悄摸溜进去后,眼前景象吓呆了我。

  狐狸精正被穿着道袍的独眼术士掐着,他刨开了她的心口,将她的内丹取而食之。

  愤怒让我的身体抑制不住地颤抖。

  刚要冲上去拼命时,却有莫名的力量拦住了我。

  「小莲儿,快跑!」

  狐狸精的残魂挡在我身前,催促着我赶紧离开。

  独眼术士闻声转头看了过来,随即眼底露出兴奋的精光。

  狐狸精拼了最后的残魂将我护至县衙,送到方无忧身边,然后自己逐渐消散。

  我望着半空中的星星点点痛哭,骂自己没用,几十年了好吃懒做,若是早早学些厉害的法术,今日也不会叫狐狸精这般惨死于眼前。

  我下定决心,我必是要给她报仇的。

  可没想到的是,独眼术士竟自己找上了门。

  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方无忧身后的我,而后狰狞道:「告诉我,逍遥子如今在哪里!」

  我这才想起来,几十年前,我见过这术士。

  那时他还没瞎了一只眼,还叫过老道士「师兄」二字。

  他说自己揭了皇榜,要入京去给皇帝炼制长生的丹丸,享尽荣华富贵。

  他还说自己定能成为师门里最有出息的人。

  可是瞧他如今这模样,怕是已经走了歧途。

  我站出来,握着拳道:「他早就成仙了,才不屑与你这歪门邪道混为一谈!」

  「不可能!!」

  独眼术士被刺激到了,当即捏了个诀冲我脑门飞来。

  而后便见头顶有白光展开,似是要将我罩于其中,可紧接着,却又突然消融在空气中。

  独眼术士怔在原地:「你竟不是妖?」

  原来他以为我和狐狸精一样,是山野精怪化了人形。

  可惜他错了,我本就是人,不过是吃了仙丹的人。

  「竟是真的,他竟真炼出了天寿丹!」

  独眼术士疯疯癫癫,自言自语。

  可我才不管他发什么疯,我只想杀了他给狐狸精报仇。

  我拔出方无忧腰侧的匕首,径直捅上了独眼术士的心口。

  然而下一瞬,眼前人却变成几捆稻草,七零八落地散在了地上。

  好厉害的傀儡术!

  怪不得他敢独自前来。

  未久,县衙上空飘出声音:「小丫头,你的命可比狐狸的值钱,我还会再来找你的,别急。」

  我气得将牙齿咬得嘎吱响:「我一定会杀了你!」

  片刻后,空气陡然安静下来。

  我转过身,看着不远处的方无忧,我低下头复又抬起,勉强扯出个笑容道:

  「抱歉,如你所见,我并不是寻常意义上的人,在遇到你之前,我已经活了几十年了。独眼术士杀了我的朋友,我要给它报仇,可能、可能我没法嫁……」

  话还没说完,我就被方无忧用力揽入怀里,他贴着我的耳边轻言:

  「不要紧,杀了他,我们再成亲。」

  11

  半年后。

  我没能杀得了独眼术士,方无忧也差点将自己的性命葬送在了京城的乱局中。

  我闻讯赶去时,他就像睡着了一样安静地躺在床上。

  可是医官却说,他可能再也醒不过来了。

  而他之所以会有这般结局,大抵也是和我有关。

  独眼道士炼不出天寿丹,却认出了吃过天寿丹的我。

  于是他通过方员外,再次搭上了朝廷的关系,兜兜转转后,终得以面圣。

  这时的皇帝已垂垂老矣,寿数将尽之际,独眼道士却突然出现并献上借命长生之术。

  其言,若能将我的命数换给皇帝,皇帝便可与天同寿。

  而他要的,则是让自己的名号能够响彻九州,成为比逍遥散人还要厉害的炼丹师。

  皇帝大喜,当即封他为国师,并命人组建队伍, 前往青州, 屠尽精怪, 抓我入京。

  方无忧得到消息,连夜策马去了刺史府。

  三日后, 刺史披挂上阵,率数万青州军, 反了。

  我这才得知, 刺史也不是普通的刺史。

  他是被贬青州的七皇子,曾有战功赫赫, 却不敌朝中诡诈, 最后败给了人心。

  我不知方无忧是怎么说服他起兵的,总之老皇帝还没来得及修炼长生术, 便撒手人寰了。

  未久, 新帝继位,明令禁止九州百姓修习歪门邪道。

  独眼术士就此从高高在上的国师,变成了人人喊打的通缉犯。

  而我则带着方无忧回了道观。

  日复一日, 我都在回忆老道士当年炼丹的细节。

  如今这观里, 除了我和富贵外, 方无忧也成了一个药人。

  命也,缘也。

  直到这夜,天空乌云大作,颇有暴雨之势。

  三道惊雷闪过,我正要收了药材回屋, 却发现道观外竟站着一人。

  仔细看去, 正是那四处逃窜的独眼术士。

  此时他已没了人形,面目狰狞, 两眼猩红, 不知又修炼了什么邪术。

  他嘴里喃喃着:「杀了季莲莲, 天寿丹是我的!杀了季莲莲,杀了季莲莲……」

  我终究还是敌不过他。

  片刻后, 我被独眼术士掐着脖子抵在墙上, 药材也散落一地。

  他张开手,尖长的指甲眼看着就要插入我的心口。

  说时迟那时快, 有道惊雷落在院中, 不过眨眼的工夫,身后一根拂尘就卷着独眼术士的脖子,将他径直拖了出去。

  而后便见数道惊雷接连落下, 将独眼术士劈成了灰烬。

  「老头!」

  我不敢相信, 原来老道士真的是神仙,来人间到此一游的那种。

  他看了看地上的药材, 又摸了摸白花花的胡子。

  「丫头,这些可不够炼成仙丹哦。」

  我问他为什么。

  老道士神秘兮兮地笑了笑,然后将他的白胡子扯了一根给我。

  总而言之, 言而总之,方无忧有救了。

  半个月后。

  观里再次热闹了起来。

  富贵站在圆台上,指挥着精怪们敲锣打鼓,为我奏响出嫁的乐章。

  方无忧站在热闹的尽头, 捧着红绸一步步向我走近。

  这一次,我们终于有长久的时间,将未说的情愫缓缓道来。

  - 完 –

  □ 姜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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